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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探亲访友签证

日本签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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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探亲访友签证

  • 探亲访友签证
  • 广州市
  • ¥800/人
  • 15/30/90天
  • 单次
  • 3个月
  • 5-7工作日
  • 99.99%
  • 立即办理
领区提示:

广东省、海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广州领区;北京市、天津市、陕西省、山西省、甘肃省、河南省、河北省、 湖北省、湖南省、青海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、内蒙古自治区为北京领区;上海市、安徽省、浙江省、江苏省、江西省为上海领区;辽宁省(除大连市)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为沈阳领区;重庆市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为重庆领区;大连市为大连办事处;山东省为青岛领区。

所需材料

个人资料表,亲属名单表,护照,相片,身份证,户口本,居住证明资料,结婚证明资料,身元保证书原件,招聘理由书原件,滞在予定表,,担保人资质证明,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,纳税证明,名单表,三亲表,双方关系证明材料(访友类型),双方关系公证资料(探亲类型)。

在职人员

个人基本资料



  个人资料表

  1.请务必双面打印,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,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(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)


  亲属名单表

  1.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(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)


  护照

  1.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(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),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,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。(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)。


  相片

  1.2张 近半年拍摄的4.5*4.5白底照片


  身份证

  1.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),必须在有效期内。(如若过期,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(需加盖派出所章)复印件。)


  户口本

  1.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;如果是集体户口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。


  居住证明资料

  1.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广东,广西,海南时, 需提供以下三选一资料。


  (1)居住证复印件


  (2)居住证明(由居委会或街道开具,并有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盖章)


  (3)连续1年在当地购买社保的记录(须为社保局开立原件)


  结婚证明资料

  1.如已婚,请提供结婚证;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。


外方邀请资料(3个月有效)



  身元保证书原件

  1.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


  招聘理由书原件

  1.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


  滞在予定表

  1.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


  担保人资质证明

  1.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{如为日方公司社长,可提供[会社登记簿滕本]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}


 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

  1.(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):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(需显示为世蒂全员)。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(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)


  纳税证明

  1.(记载有年收入的[纳税证明书]或[课税证明书]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[确定申告书控]原件1份;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,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,且必须标明有“给与收入”的字眼)(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)


  名单表

  1.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(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)


  三亲表

  1.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


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(访友类型)

  1.如: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。 ②信件(连同带邮戳的信封)。


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(探亲类型)

  1.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


无业人员

个人基本资料



  个人资料表

  1.请务必双面打印,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,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(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)


  亲属名单表

  1.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(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)


  护照

  1.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(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),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,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。(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)。


  相片

  1.2张白或蓝底两寸(3.5cm×4.5cm)相片。 (红底照片不能使用)


  身份证

  1.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),必须在有效期内。(如若过期,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(需加盖派出所章)复印件。)


  户口本

  1.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;如果是集体户口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。


  居住证明资料

  1.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,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(需加盖派出所章)复印件。


  结婚证明资料

  1.如已婚,请提供结婚证;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。


外方邀请资料(3个月有效)



  身元保证书原件

  1.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


  招聘理由书原件

  1.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


  滞在予定表

  1.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


  担保人资质证明

  1.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,[会社登记簿滕本]正本或营业许可证]的复印件


 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

  1.(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):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(需显示为世蒂全员)。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(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)


  纳税证明

  1.(记载有年收入的[纳税证明书]或[课税证明书]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[确定申告书控]原件1份;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,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,且必须标明有“给与收入”的字眼)(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)


  名单表

  1.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(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)


  三亲表

  1.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


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(访友类型)

  1.如: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。   ②信件(连同带邮戳的信封)。


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(探亲类型)

  1.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


学生

个人基本资料



  个人资料表

  1.请务必双面打印,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,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(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)


  亲属名单表

  1.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(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)


  父母不随行委托书

  1.满18周岁以上可以单独成行。18岁以下必须有随行人,可与父母一方一起同行,若不与父母同行需由父母提供不随行委托书。


  护照

  1.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(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),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,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。(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)。


  相片

  1.2张白或蓝底两寸(3.5cm×4.5cm)相片。 (红底照片不能使用)


  身份证

  1.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),必须在有效期内。(如若过期,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(需加盖派出所章)复印件。)


  户口本

  1.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;如果是集体户口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。


  医学出生证明

  1.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。


  居住证明资料

  1.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,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(需加盖派出所章)复印件。


外方邀请资料(3个月有效)



  身元保证书原件

  1.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


  招聘理由书原件

  1.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


  滞在予定表

  1.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


  担保人资质证明

  1.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,[会社登记簿滕本]正本或营业许可证]的复印件


 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

  1.(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):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(需显示为世蒂全员)。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(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)


  纳税证明

  1.(记载有年收入的[纳税证明书]或[课税证明书]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[确定申告书控]原件1份;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,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,且必须标明有“给与收入”的字眼)(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)


  名单表

  1.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(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)


  三亲表

  1.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


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(访友类型)

  1.如: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。 ②信件(连同带邮戳的信封)。


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(探亲类型)

  1.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


学龄前儿童

个人基本资料



  个人资料表

  1.请务必双面打印,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,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(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)


  亲属名单表

  1.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(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)


  父母不随行委托书

  1.若不与父母同行需由父母提供不随行委托书。


  护照

  1.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(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),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,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。(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)。


  相片

  1.2张白或蓝底两寸(3.5cm×4.5cm)相片。 (红底照片不能使用)


  身份证

  1.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),必须在有效期内。(如若过期,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(需加盖派出所章)复印件。)


  户口本

  1.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;如果是集体户口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。


  医学出生证明

  1.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。


  居住证明资料

  1.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,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(需加盖派出所章)复印件。


外方邀请资料(3个月有效)



  身元保证书原件

  1.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


  招聘理由书原件

  1.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


  滞在予定表

  1.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


  担保人资质证明

  1.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,[会社登记簿滕本]正本或营业许可证]的复印件


 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

  1.(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):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(需显示为世蒂全员)。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(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)


  纳税证明

  1.(记载有年收入的[纳税证明书]或[课税证明书]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[确定申告书控]原件1份;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,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,且必须标明有“给与收入”的字眼)(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)


  名单表

  1.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(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)


  三亲表

  1.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


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(访友类型)

  1.如: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。 ②信件(连同带邮戳的信封)。


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(探亲类型)

  1.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